心身疾病必须具备以下6个条件
“据国内外多项调查资料表明,心身疾病患者占综合医院各科患者总数的25%一35%;在医学心理咨询门诊中,心身疾病患者一般约占就诊者总数的2%-4%。在我国,71%的内科门诊患者为心因性疾病,而与心理相关的病患90%到综合医院就诊,他们只主诉躯体化病症,不会提心理相关问题。比如,90%以上焦虑症与抑郁症患者,只对医生主诉胸闷、心慌、尿频、尿急、头痛、头晕、恶心、食欲不振、腹胀、腹痛、肝区不适疼痛、失眠多梦、关节疼痛、干咳、过敏等。这类患者在综合医院门诊的识别率只有10.6%。
心身疾病可见于各临床专业,决定了它不具有专业领域性,那么作为心身疾病应具备以下6个基本条件:
1、必须具有躯体疾患;
2、发病前必须存在明确的心理因素,并且在疾病过程中,心理因素与躯体因素相互交织影响;
3、必须具有以情绪障碍为中心的临床表现;
4、患者常有一定性格缺陷等易患素质;
5、心理治疗在心身综合治疗中有较好的效果;
6、一般预后较好,除非原发疾病不可逆转。
在以上6个基本条件中,2、3、4项为心身疾病的三大临床特征。
总之,心身疾病是生物和心理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。生物躯体因素是其生理基础,个体的人格特征是其易感素质,生活事件所引起的负性情绪及应激状态则是其诱发因素,而社会支持系统对心身疾病起重要缓冲作用。此外,心身疾病与心理健康损害相互影响,心理损害可引发心身疾病,心身疾病又可作为生活事件加剧心理损害,形成恶性循环,使病情迁延难愈。所以,对于心身疾病患者,在应用药物治疗的同时,应注意给予一定的心里辅导工作,使患者明白心理社会因素在其疾病中的作用,或建议患者看心理医生,以便从生物、心理两方面消除病因,促进康复。